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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還感觉积分有多劃算,没想到要刷卡差不多5万多块,才能兑換一個价值100多元的指甲钳!按我一個月2000元的平均刷卡金额,得刷两年多!”持卡人小王假日無事,想到自己的信用卡积分从来没有兑換过,就上銀行积分商城查察,不看不懂得,一看吓一跳——“那些看似诱人的积分礼品,可不是想換便可以換!”
作為一種增值处事,积分兑換在我们的生活中司空見惯,并被當成一種有力的促销手段。到商場消费有积分,刷銀行卡有积分,住酒店有积分,打電话一样有积分,而各種各样的礼品直接和积分挂钩,吸引消费者的眼球。可是,积分兑換虽诱人,但你真的能換到吗?
盘问造访一
信用卡积分兑換:
比比谁更坑爹
想換单反?得刷几十年卡
农行是按照人民币1:1比例堆集积分,可是按這样的比例,如果持卡人想換一台索尼ESO单反套機,需要2905000积分,兑換索尼笔记本電脑需要2886000积分,兑換索尼微单单日本益智玩具,镜套機需要2565000积分。這也就意味着,如果想要換到這些礼品,起码得消费人民币200多万元。即便一個持卡人一個月能刷卡消费1万元,也法網直播,要刷超过24年才能換到一台单反相機。
想換锅?得刷100多万元
建行信用卡同样是刷卡1元积一分。其积分商城显示,2422000分兑換索尼微单单镜套機,3398000分兑換索尼投影数码摄像機。建行信用卡持卡人需要消费300多万元才有可能堆集足够的分数。中行信用卡要兑換一套稍微上档次的双立人锅具,也要1007000個积音波拉皮 ,分——刷100多万元,換套价值千元的锅。
光靠积分還不成,加上現金才能換
還有銀行仅靠积分贏家娛樂城,還不能兑換礼品,必须是“积分+現金”形式,有股份制銀行持卡人報怨称,花了8万元人民币攒了8万积分,功效換個美的煎烤機還要再加186元人民币。
话费积分兑換:
打94年電话才能換到電脑
對比銀行動辄显現的百万“天价”积分兑換,常見的话费积分则显得“亲民”了不少,看上去几千积分便可以兑換一些看似合用的礼品,如電吹风、酸奶機、床上用品等。可是仔细观察後發現,若想兑換稍微好點的電子產品,其价码仍然很高。比如電信337900积分可兑換优派平板電脑,若不算褒奖积分,那就是说,得消费33.79万元话费才能換到一個。按一個機主每一個月消费300元话费来算,那么他要整整打近94年電话,才能換到一台國產平板電脑!
酒店积分兑換:
消费43万元免费住一晚
一些高级酒店推出的“积分換免费过夜”同样是看着诱人,却令平常人难以企及。比如知名酒店品牌“喜達屋”推出一個“第五晚过夜免费”活動,所用的积分从28000分至140000分不等,按照喜達屋“1美元积2分”的原则,想要得到這個第五晚免费过夜就需要消费1.4万—7万美元,以現在人民币兑美元6.157的汇率換算,就要消费8.6万—43万余元人民币。
盘问造访二
法例限制,天价兑換“难上难”
比如农行對指定类型商户消费會設定积分上限:单笔最多累计300积分,同一账户每一個月最多累计3000积分,如果完全按照這個法例来算,那么290多万积分才能兑換到的单反相機,需要堆集968個多月,也就是需要80多年!
有些銀行還有积分有效克日制,如交行积分有效期固定為24個月,积分将逐月过期。中信銀行账户积分有效期最长两年,最短一年。兴業銀行积分在信用卡主卡有效期内慢性咽喉炎治療,有效,信用卡一旦过期积分也就無效了。
此外,多家銀行在房產、汽車、批發、醫院、學校、非营利性行業消费、金融和政府类支出交易還有分期業務等方面,都不计积分,而所有這些兑換法例解释权均归銀行,消费者無权辩说。
专業人士说法
銀行商家等不能刻意制造賣點
有律师表示,积分作為銀行、商家等的促销手段和附加处事,本無可厚非,如确已在相應条植牙費用,款中列明细则,履行了奉告义務,在法律上也不會存在太大问题。但相关機兒童畫畫玩具,构亦不應过分渲染该类处事,更不能打着“积分兑換”等暗号吸引消费者盲目刷卡,以防止误导。“比如應如实奉告消费者產品的局限性,不能刻意制造賣點。消费者在面對五花八門的信用卡產品時,也應仔细了解信用卡的各项处事条款,不要轻信商家和促销人員的口頭承诺,以防止自己权益受到侵害。”
銀行人士则表示,积分作為信用卡消费的“赠品”,對消费者来说是“额外所得”,消费刷信用卡是合算的,但如果為了积累够积分而盲目超前消费,变成“积分奴 ”,就得不偿失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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